12月5日下午,学校党委书记马安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部(党校)党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日活动。结合参加省委举办的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1期专题培训班的学习体会,为全体党员做了题为《深刻领会〈准则〉〈条例〉内涵,做自觉践行〈准则〉〈条例〉的表率》的专题党课。
马安宁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做自觉践行《准则》《条例》的表率。
马安宁强调,深刻领会《准则》《条例》内涵,做自觉践行《准则》《条例》的表率,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守初心。初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信念。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这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领导水平,坚持把学与思、知与行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地把科学理论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把改造世界观作为终身任务。加强世界观改造,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道德修养。做到慎独慎微、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反躬自省。二是注重知行合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反对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党内建设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既要反对家长制、一言堂,也要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好人主义对错误行为无原则的纵容。作为党员,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立足岗位脚踏实地,在党内的组织生活和日常的本职工作中体现自己的党性立场和宗旨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无任在何时何地都能以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展现政治担当。三是必须清正廉洁。要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为政不私,不为物诱,不为名动;要常怀敬畏之心,知晓为官的尺度,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守住一颗清正为民的公心。要把《准则》《条例》视为从政底线,敢于担当,勇于担责,慎初、慎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时刻谨记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间,努力用实际行动,争做《准则》《条例》的表率。
随后,支部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